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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 IP 俨然已经成了一个被讨论过剩的话题,不过文娱产业仍然持续在升温,二次元、亚文化迅速崛起、移动领域的直播也开始占据了年轻人的社交版图。风头正起的文娱产业,资本要拥抱它?还是谨慎行动,静待这个市场更成熟?创业者应该专注风口飞起来?还是避开红海,不去当炮灰?
需求越来越年轻化 文娱产业蓬勃发展
这些年,随着GDP的发展,互联网作为基础的推动力量,不仅是在技术和成本上提供了便捷、实惠,更多的是给了大众开放的意识,促进了去中心化、多元化社会的形成。过去注重物质消费,如服装、房子、汽车等衣食住行,今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消费,人们追求旅游、娱乐、教育、体育等,对自我实现的需求正在最大化。
随着这种需求越来越年轻化,文娱产业正蓬勃发展。一个原因是互联网作为加速器和推动力,通过放大效应,让文化产业发生巨变。另一个原因是创业人群正在年轻化。70后和60后经验很丰富,但是和今天消费人群的对话能力和操作方式不同,创业人群年轻化,聚焦到80后人群,他们做的产品更适应年轻人的消费和娱乐心理。
现在说的消费升级无非就是:吃喝玩乐,吃喝已经满足了,下面就是玩乐,玩乐的需求自然就催生了文化娱乐的市场。这个市场在国内有着明显的区域和层次的分化,中产阶级的崛起、三四五线城市年轻屌丝群体的崛起,还有 85 后和 90 后他们的崛起。新一代年轻人的崛起,他们的表现力,他们的消费观是和这个时代紧密相连的。
文娱产业的风口来了 绝大多数创业项目会成炮灰
互联网作为加速器和推动力,让如今的文化娱乐投资与以前完全不同。文化创业的原点或者说动力,应该是互联网化和移动互联网化,他们改变内容原创的方式,消费的方式,宣发的方式,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投资机会的变化。
第一、用户对于娱乐的消费方式的变化,过去大家通过电影电视等传统模式来消费内容,现在是通过互联网来消费内容,通过互联网去看电视节目,去看电视剧,甚至看网剧。
第二、文化娱乐宣发领域的变化。过去主要靠路牌、报纸和电视,现在已经改成互联网的宣发模式,微票、猫眼等,宣发渠道的变化还是非常巨大的。
第三、互联网公司开始跟文化娱乐产业进行大规模的资本合作。腾讯、阿里、乐视、小米、这些互联网巨头们都开始成立影业投资公司,影业基金,深度参与到整个文化娱乐产业的内容制作和生产。所以互联网企业对于整个文化娱乐市场的影响是越来越大。目前可以说,整个市场大量的资金都投向了文娱产业,很多人想在文娱这一块分一杯羹。
其实在这种情况下,绝大部分的创业项目都会成为炮灰,这是必然。这件事情并不可怕,甚至可以说是个好事。因为在任何一个市场,炮灰越多,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,没有那么多炮灰,就赚不了钱,说到底这个市场本来就很小。所以,随着实体经济的下滑,大量的资金、大量的人才涌入文娱产业,整个市场会非常活跃,未来两三年只要经济不好,文娱产业就会大规模泡沫。
退一步说,这个风口刚刚开始,未来几年的机会还是非常大的。在风口起的时候,你进去是没有错的,但是关键不在于你是否选对了风口,关键在于你跑得够不够快。
那么,什么样的文娱创业项目能成长为独角兽?
目前,文化娱乐和文化传媒仍占主流,内容和表现形式没有发生太多变化。影视这块,电影还是电影,电视剧、音乐、文学相关的壳还在,但是其包含的内容不一样了。整个文化娱乐产业已经过渡到影视2.0阶段,2.0版的影视公司,跟互联网的结合越来越紧密,从线上线下可以进行多屏互动,围绕年轻人,从网络剧到短视频,诞生了很多蓝海。
同时,主流之下,娱乐还扩充到了体育,2016年被称为是中国体育发展的新元年,众多资本争相涌入体育市场。万达集团投资10.5亿欧元收购瑞士盈方体育集团,从此拥有世界杯等顶级赛事媒体版权;腾讯投资5亿美元成为未来5年NBA中国数字媒体独家官方合作伙伴……未来中国的体育也会是一个万亿级的市场。
不过说到底,文化是个慢功夫,需要文火慢炖。而对于独角兽公司,除了 10 亿美金估值的体量标准外,对于其成长速度也有一定要求,要跑得足够快。
● 内容聚合平台
对于“内容聚合平台”,其内容是掌握在作为生产者的用户手中的,这部分生产者已被各大如微信、今日头条、搜狐、新浪、网易等以及优酷、搜狐视频等平台瓜分的差不多了,而且各平台也经常放出一些现金、资源扶持计划,笼络生产者。有优质内容生产能力的人,也基本都有去生产内容的地方(如豆瓣、博客、5sing,知乎、AB 站及一些其他音乐平台等)。若想以垂直领域切入话,能撑起 10 亿美金估值的垂直领域也被挖掘的差不多了,想再找到合适的点切入可能会有点难。
● 垂直媒体
对于“垂直新媒体”,目前值得关注的还是只有娱乐、体育、财经三个大类,比较传统的三个领域,市场上大玩家有很多,看到小独角兽的机会也不多。
● CP/SP/IP
若单看 CP(Content Provider 内容提供商),CP 做得好了自然会去做 SP(Service Provider 服务提供商),把整个产业链做起来。若单看 SP,渠道资源、运营能力再强,当有了强势的 CP 头部内容的话,市场的话语权自然会偏向 CP,所以单做 SP 也是会出现问题。而 IP,则是前两者的产物,伴随着前两者产生。
之前以电视、电影为主的数字媒体时代,媒体公司对传播渠道有较强的掌控能力,媒体传播形式比较单一,所以市场也在多年时间的发展中形成了几大垄断巨头。而现在的数字新媒体时代,媒体传播形式发生了变化,人群获取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,传播渠道被各个互联网平台把握,虽然头部内容依然占据一定的强势地位,但由于竞争激烈,人群对内容的偏好也一直在变化,所以能否有足够大的 CP/SP 从乱局中走出来,形成一定垄断,现在还无法判断。若再考虑时间因素,在四、五年时间内做到 10 亿美金的市值,就更难以实现了。
● 互联网艺人经纪4
所以,在文娱文创这个大圈子里,想找出一只独角兽,可以试试在“互联网艺人经纪”里看。
在媒体传播方式多元化的今天,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位可以称之为全民偶像的巨星。新的传播方式造成了这一现象,这一现状背后其实代表着互联网艺人经纪的巨大机会。这种公司往高了做,可以打造各种小的娱乐明星偶像;往低了做可以不管什么偶像不偶像的,有人喜欢,有一大批粉丝就好,直接从羊身上薅羊毛。
做“互联网艺人经纪”的关键是对 “艺人” 的掌控力,哪一家有自己的核心优势,建立了某些竞争壁垒,自己家的网红不往外乱瞅,别人家的网红花了心思的想往自己家蹦,那么事儿就基本成了。
文娱产业和体育产业尤其是后者的快速崛起,势必将改变整个互联网的流量走向,继而改变赞助商的广告费用,而流量、广告费的改变,如果搭配新的商业模式,那就会是新的商业生态出现。IP热和互联网广告能够如何crossover,值得期待,也值得更多探索。
本文转载自《动漫壹周》第487期!作者/平台:知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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