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project人物志:蓬莱山辉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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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邪?不知邪?君为知其然邪?到底是什么都知道,还是什么都不知道?每天乐呵呵的过日子,不也挺好的?

故事已经说烂了,再重复说也就没意思了。

提起妹红就少不了辉夜,说着妹红多多少少都要拐到辉夜上来,但是谈论辉夜,要说的东西就很多了,至少,可以跳出围绕妹红的怪圈。

了解蓬莱山辉夜的话,记住一点就好。她,始终是个公主。

做出提问,公主应该有的形象是怎么样的?

答:任性,肆意妄为,随心所欲,喜怒无常,众星拱月,世人的焦点,饭后的谈资,总而言之,就是所有人的宝。

我宅我有理,我懒我有据!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,还算什么公主?

这么推论,不觉得她的行为再正常不过了吗? 想做蓬莱药,好,做了。被罚了,没事,下去待个十几年就成。我觉得让我嫁人有所不妥,所以我不嫁。我觉得在地面待着挺好的,不想回去了,成,修个永远亭。我觉得每天规规矩矩的生活太麻烦,可以,当个死宅。

可以堪称是任性到了极点,却怎么也让人讨厌不起来。 当然,能这么无拘无束,一半以上是多亏有永琳在。是的,永琳总是围着辉夜转的,妹红的经历与辉夜脱不开关系,竹取物语她也是主人公。这么一看,她果然还是天命之女。自己就算什么都不做,事件也会接二连三的找上她。

那么,真的可以如此断言吗?

如果说做蓬莱药是一时兴起,那么被流放就成了既定的事实,因为美貌而被人求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身份之间的不对等,自然决定了婚姻的不可能,于是,拒绝成了必然的结果。唯一的变数是遗留的蓬莱药,而这一行为也是一时兴起。

我们总是说辉夜腹黑,倘若真的不想事情,肆意妄为,事情就不应该如此合情合理才对。

所以说,公主绝非只是被人捧在手上娇生惯养的优昙华,而蔷薇花,却又显得过于冷酷了些,一定要说的话,郁金香就恰好?

公主作为星星所围绕的月亮,自然是有人捧着,有人妄想了。真的只是任凭心情去做事情的傻白甜,真的能够作为公主存活下来吗?既展示着自己的华美,又透露着自己的亲切,同时还有一种不可即,如此一来,就是辉夜。

“辉夜,蓬莱山氏。其名不详,竹翁以其貌能映夜,名之辉夜,后己冠蓬莱山为姓,故名蓬莱山辉夜。辉夜,月之公主也。制药之女,八意思兼善之。八意思兼,八意永琳也。善制药,文辞阴阳,无所不通。辉夜有愿,属思兼做蓬莱药。蓬莱药,服之不死,亦称不死药。月之民,不死,以蓬莱药为秽,遂逐辉夜于地而留思兼于月。

辉夜生于竹中,其竹日夜光,竹翁异之,乃伐,得辉夜与千金。辉夜及笄,以其貌若天人,求者甚多。辉夜知己非地之人,辞弗受。然有五子,皆显贵之徒,不止。辉夜因言:妾身所爱者,佛前石钵、蓬莱之枝、火鼠之裘、龙头珠、燕子子安贝。公等为卿相王,可为妾身取之?如此,愿为妻。四子绐之,唯燕子子安贝求之不得。事乃罢。

流放之期近,帝因书与辉夜为友,知其归,终日叹惋。辉夜感帝之诚,乃遗帝蓬莱药。念竹翁之恩,亦遗之。竹翁弗受,辉夜哭,不得语,遂去。月以思兼使地,令其携辉夜归,思兼惭,叛月而携辉夜从间亡,杀同行者众,思兼亦更名永琳,此事隐。

帝得蓬莱药,念辉夜容,遂命焚之。妹红忿辉夜,窃蓬莱药服之。后妹红杀辉夜,辉夜活,知事惭而面哂之:我为月人,子安能杀?妹红愈恨辉夜,日寻之欲杀,不得,乃罢。

辉夜于永远亭,身居内闺,终日不出,永琳持家万事悉听己便,然待辉夜如故。后得月兔铃仙,永琳名之优昙华院。铃仙者,亡于月,与辉夜类。永琳欲庇辉夜,乃升永夜于幻想乡,灵梦魔理沙等败之,事遂止。

妹红亦居迷途林,辉夜知,乃言语迨灵梦、魔理沙、咲夜:尔等竖子耶?迷途林中,有妖,天生纵火,能退治之耶?若夫有胆,可一试邪? 灵梦、魔理沙等遂治妹红于迷途林。妹红因之愈恨辉夜而与慧音善,性始变。

初,辉夜居于月时,终日思优昙花,至于地,花开,辉夜强留之于室。辉夜常念地状,蓬莱药之罪,非其自寻耶?

及辉夜遇妹红,知其苦而心怜之。虽然,不语。辉夜常与妹红厮斗,满地狼藉,而永琳以二人友。 辉夜常于闺中,知者甚少,其名能扬,源于妹红。”

——《东方史·蓬莱山辉夜传》

 

作者:风吟

图片:自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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